2026年山西生育保险政策明确,参保职工住院分娩期间,新生儿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结算。新生儿无需单独参保,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一、新生儿医疗费报销范围
新生儿须在参保职工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才能纳入报销范围。也就是说,新生儿出生后在医院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随母亲的生育保险一并结算。
二、新生儿支付项目清单(11项)
诊疗项目(9项):
新生儿护理、早产儿护理、新生儿经皮胆红素测定、肌肉注射、葡萄糖测定、17α羟孕酮测定、苯丙氨酸测定(PKU)、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各类氨基酸测定。
药品(1项):
维生素K1注射液。

耗材(1项):
一次性使用采血器。
三、报销方式
新生儿医疗费随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一并结算,无需另行申请。报销标准与生育医疗费相同:符合规定的费用不区分甲乙类,不设起付标准,由生育保险按100%比例支付。
四、新生儿参保
医保部门将推动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做好新生儿落地参保工作。参保新生儿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新生儿参保后,后续产生的医疗费可通过新生儿自己的医保报销。
附件下载:下载新生儿支付项目完整清单
》》》山西省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通知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