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产前检查选点后如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报销额度按变更后的定额标准执行,超出部分不付。变更前已发生的费用和变更后发生的费用分开计算。
一、选点变更后报销额度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
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3200元
统筹基金按100%支付
(二)未就业配偶
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2560元
统筹基金按80%支付
二、变更后费用处理规则
(一)变更时已发生费用的
按变更后的定额标准(3200元或2560元)支付,超出部分不付。
(二)变更时未发生费用的
待遇不变,仍按原标准执行。
三、身份转换需办理变更
2026年1月1日起,孕期内参保身份与未就业配偶身份转换需办理变更:
(一)参保人转为未就业配偶身份的
需办理选点变更,变更后定额调整为2560元
(二)未就业配偶转为参保人身份的
需办理选点变更,变更后定额调整为3200元
四、选点变更办理方式
到医保经办机构或线上渠道办理选点变更。
附件下载:下载产前检查定点变更申请表
>>> 2026年佛山产前检查报销标准及比例

>>> 佛山产前检查选点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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