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时入场。开考前30分钟(首场考试开考前4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迟到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接受“无声入场”检查和身份验证,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外语科目考试14:25开始入场,14:45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对号入座。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的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考试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每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3.填涂信息。考生应当认真聆听考点考场的《临场教育宣讲词》和指导语,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检查试卷。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遇草稿纸不足时,试题卷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5.认真答题。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布的信号为准,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在题目所指示的答题卡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的答案及写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涂改答题卡题目序号,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严禁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6.交卷离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题卷、草稿纸,并现场密封答题卡、试题卷后,按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得拥挤。
7.严守纪律。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不得干扰和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物品,不得将答题卡、试题卷、草稿纸、文具等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8.诚信应考。所有考场全程高清视频监控、网上巡查并采取人工智能技术实时识别分析异常行为。考点实施无线电信号(含5G)屏蔽,大数据筛查核实存疑考生,考生随机编排考场,实行跨县监考、视频监考、考后复查比对,考生违规行为可实时监控或通过视频回放认定。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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