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一)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条件的非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包括: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及其他入学优待对象,由区教育局按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四)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的子女和港澳台籍、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按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分为四类:Ⅰ类是指实施地段招生的公办义务段学校;Ⅱ类是指实行大学区或特定服务区招生的公办义务段学校;Ⅲ类特指镇海中学(蛟川书院)甬江校区〔初中部〕,民办性质;Ⅳ类特指浙江省八一学校〔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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