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9日
关注微信
微信关注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手机访问
手机访问二维码

扫二维码访问,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cdhao.com

返回
详情
当前位置:成都号 > 每日更新 >【本地资讯】山西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

【本地资讯】山西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

来源:成都号 2026.06.02 17:37:57 阅读:141次

  山西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划分: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60%,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65%。两病门诊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可直接享受待遇。使用乙类药品时,个人需先行自付5%,剩余费用按上述比例报销。

  一、报销比例详情

  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60%,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65%。相比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65%,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用药负担。

  二、起付标准说明

  山西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两病门诊用药,直接按报销比例计算个人负担部分,无需先行承担起付线费用。

  三、乙类药品自付比例

【本地资讯】山西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

  使用乙类药品时,个人需先行自付5%,剩余95%费用再按医疗机构等级对应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例如,在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使用100元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5元后,剩余95元按60%报销,实际报销57元,个人自付43元。

  四、适用对象

  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经认定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含Ⅰ型糖尿病和其他类型糖尿病),且未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但采取药物治疗的,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强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的通知


eddha铁6
推荐阅读:
微信搜索: 微信搜索【鸿海便民服务】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交通】, 即可获取相关办理信息,如有最新的政策信息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在此更新。还有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指南、每日成都热点资讯等你解锁!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反馈
内容过时 未解决问题 文章侵权 排版错乱 内容有误 其他错误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