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重要提醒:
(一)个人消费者完成新车购置、注册登记并购买新车商业保险后,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相关信息进行初审,无误后通过申报平台提交补贴申请。需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消费者信息、新车购置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商业保险保单和商业保险发票等。
新车购置发票日期:
2026年5月1日(含)至2026年6月30日(含);
车辆注册登记及新车保险购买日期:
2026年5月1日(含)至2026年7月10日(含)。
(二)个人消费者须在2026年7月10日前(含当日)完成车辆上牌、投保新车商业保险并提交申请。2026年7月11日起系统将关闭申报通道,不再受理申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补贴额度使用完毕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材料上传功能,活动结束。区商务局将委托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名额。审核通过后,汽车消费补贴将于活动结束后统一拨付至消费者银行账户。
(三)企业须向消费者准确说明所售车辆是否适用本实施细则,并明确告知活动时间、上牌及申报时限等要求。企业应在消费者完成上牌并办理新车保险后,第一时间提交补贴申请,及时完成材料初审、信息补正及销售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四)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商业保险发票、商业保险保单(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等)及银行账户户名等活动所有申报资料均须属于同一人,否则将无法享受补贴。
(五)如发生退车等特殊情况,企业须第一时间向区商务局报备说明,并督促消费者退还已领取的补贴;拒不退还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对存在套取补贴、恶意涨价、虚假销售等违法行为的企业或消费者,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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