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咸政建发〔2014〕34号)、《咸阳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咸住建发〔2024〕30号)、《咸阳市公租房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制度》(咸住建发〔2024〕37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制度》(咸住建发〔2024〕47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咸住建发〔2024〕28号)、关于报备《2026年市本级公租房第一批次腾退、收回房源摇号配租方案》的报告(咸建保字〔2026〕16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市本级第一批已提交登记资料审核未通过家庭15户予以公示,属虚假资料的家庭列入“黑名单”,取消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资料不齐全、审核未通过,取消本次保障资格。
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2026年市本级第一批公租房配租登记资料审核未通过家庭公示名单(15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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